漳州市局住房保障科,市住房保障中心:可租可购,军人保障住房优待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8-27 14:48:16
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日前,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一直以来,漳州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军人住房保障工作, 将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今年发布《漳州市2024年住房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漳建房〔2024〕12号),明确优待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落实好相关优待政策。
优先配租予以保障
根据《漳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获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等住房困难的个人和家庭,不受中等偏下收入(财产)标准限制;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按顺序优先配租。截至目前,全市军属、复转军人、烈属家庭等150户家庭享受公租房。
公(廉)租住房
定向销售予以保障
限价商品房
根据《漳州市区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关于驻漳部队购买利民佳苑保障性住房,截至目前,利民佳苑限价房已定向销售驻漳部队官兵167套。
限价商品住房项目
“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
根据《漳州市中心城区“安得广”惠民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军地融合官兵用房需求实行定向销售,截至目前,已定向销售军地融合官兵“安得广”商品房253套。
安得广住房项目
下一步,漳州市住建局将持续落实支持部队和优抚对象的相关住房保障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享受到住房保障。
文稿来源:市局住房保障科,市住房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