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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召开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送审稿)意见征求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文件精神,响应省两办文件要求,近日,海宁市组织召开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送审稿)意见征求会,海宁市委宣传部等12个市级部门、各镇(街道)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了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长郑嘉励、浙江工业大学设计与建筑学院教授洪明、海宁文史专家张镇西作专题交流指导。

2023年,在全市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海宁市率先启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于当年8月召开启动会议。编制单位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经过多轮调研,形成了本次送审稿。

编制《海宁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旨在系统保护全市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其核心价值,确保各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利用传承,促进海宁市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海宁市将加快《规划》修改完善,建立健全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形成“体系规划+保护规划+专项规划”全域覆盖的保护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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