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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关于确定市级公租房配租家庭姚之树类别的公示

经姚之树提交淄川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根据《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淄政办字〔2019〕92号)文件规定,幸福城公租房2号楼1单元1208室保障家庭(申请人为姚之树)家庭类别为Ⅰ类,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8月27日-8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反馈。

反馈电话:2174252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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