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质监站:消防设计审查小课堂(二)
为解答申报单位在消防设计审查过程中的常见困惑,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质效,现针对近期市质监站受理的消防设计审查项目中频繁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
问题一:非特殊建设工程就一定不用进行消防设计审查了吗?
否。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是申请消防设计审查要件之一,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中的建筑单体,视为一项建设工程。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中,包含《暂行规定》明确列出的十二类特殊建设工程中的任何一类,则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中包含的所有建筑单体均需进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例如,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规划建设了30栋3层别墅和1栋30层住宅(一类高层住宅),单独看这3层别墅确实属于非特殊建设工程,无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但由于其同一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还包含了1栋30层住宅,该30层住宅属于特殊建设工程,需要进行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导致该规划许可文件上的所有建筑单体均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即该30栋3层别墅和1栋30层住宅均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问题二:子母式防火门疏散宽度如何认定?
子母式防火门是一种特殊的双门扇对开防火门,由一个宽度较小的门扇(子门)与一个宽度较大的门扇(母门)构成。有的子门通过插销固定,不会安装闭门器,有的即使安装闭门器也因子门门扇过小而开启困难,即上述子门不具备自动关闭或方便打开的功能。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第6.5.1条第3款规定:“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因此,除管井检修门和住宅的户门外,其他场所均不宜采用子母式防火门。
如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在疏散通道上使用子母式防火门,当子门采用闭门器、无插销固定,双扇防火门可按顺序自行关闭,方可将子门净宽度计入疏散宽度。不过,这里需提醒各位,防火门的规格、配置等必须与产品合格证及型式检验报告所述一致,私自将子门插销取消,加装闭门器及顺序器,造成现场防火门实际情况与合格证及型式检验报告所述情况不一致,或将无法通过消防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