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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新华区海韵小区(中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的公示公告

为规范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物业管理行业的有序发展,根据《沧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新华区海韵小区(中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予以发布。

附件:新华区海韵小区(中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年8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s://zjj.cangzhou.gov.cn/zjj/c100498/202408/0b5ecd7d785a4bdd9d30e77f6d18172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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