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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建局关于《关于妥善处理烂尾楼、保障群众生存权的建议》第329号建议的复函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29号建议的复函

陈卫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处理烂尾楼、保障群众生存权的建议》(第 329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部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把提案办理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收到提案后,安排有关处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您对西安市烂尾楼存在问题的分析准确客观,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我部在开展烂尾楼处置工作中进行了充分采纳吸收。

一、提案采纳情况

通过对提案的研究梳理,对您提出的下列建议予以采纳:

一是出台政策文件,压实属地责任。2020 年1 月,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印发《西安市烂尾楼处置工作方案》(市促房领发〔2020〕3 号),全市烂尾楼处置工作启动。《方案》明确区县政府、西咸新区、开发区管委会是本辖区烂尾楼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求区级领导负责,成立工作专班,一楼一策,制定“六定”(定性、定量、定标准、定时限、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清单。同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市区两级联动,发改、资源规划、住建、城棚改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 2021 年十四运开幕前处置到位。处置工作已如期完成。

二是强化业务指导,穷尽方法举措。将项目划分为3类,分别指定市级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做好处置工作。采取现场调研、会商研判、区县间共享经验、邀请专业机构等方法,加强对属地部门的业务指导。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容缺办理”、出台优惠政策、特事特办,千方百计解决问题,灞桥区鼎翰名苑项目是“府院联动”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成功案例,入选2021年度陕西法院十大审判执行案件。

三是政府兜底接盘,确保资金安全。对债权债务关系复杂、涉法涉诉、司法程序短时间难以走完的项目,在不影响企业自主经营权的前提下,采用政府清盘审计、股权收购、国有平台公司融资等一系列兜底措施推动问题化解。国有资金进入时,处置方案明确国有资金保值、增值相关措施,司法部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收益优先用于偿还国有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二、未采纳事项的说明

建议均已采纳。

感谢您对西安住建工作的关心支持!

专此函复。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张仲林,电话:88668261)

 

原文地址: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jyta/1830881976091992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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