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关于2024年市本级配租登记资料审核未通过家庭公示的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9-06 09:05:41
我中心对今年提交的登记资料经过大数据比对、相关部门函询及现场等方式审核,发现152户存在名下有房,工商注册超标,提供虚假资料等问题,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咸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咸政建房办发〔2013〕3号)、《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咸政建发〔2014〕34号)、《咸阳市公租房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咸住建发〔2024〕30号)、《咸阳市公租房信息公示公开工作制度》(咸住建发〔2024〕37号)、《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制度》(咸住建发〔2024〕47号)、《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咸住建发〔2024〕28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市本级已提交登记资料审核未通过家庭152户予以公示,属虚假资料列入黑名单,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2024年市本级配租登记资料审核未通过家庭公示的公告(152户).pdf
咸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zjj.xianyang.gov.cn/xw/tzgg/202408/t20240830_180646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