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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安市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的建议》第0370号建议的复函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70号建议的复函

李俊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西安市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的建议》(第 0370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办理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收到建议后,安排有关处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您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我局在工作中进行了充分吸收采纳。

一、提案采纳情况

通过对建议的研究梳理,对您提出的下列建议予以采纳:

(一)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坚持群众意愿为主,应改尽改的原则,对基础类改造内容,如消防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主要改造内容为新建和完善安防、消防及照明设施,实现小区公共区域监控设置到位、消防设施布设合理、消防通道畅通。

(二)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指导区县、开发区住建局,采取物业企业自查、区县检查、市级部门督查的形式,开展全市物业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督促物业企业加强对小区内涉及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制止无效的报告有关部门,并配合开展处置工作,有效促进安全工作闭环。

二是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制作以秦岭四宝为人物模型的系列漫画册及“物业小课堂”,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小区宣传栏等向社会发布,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宣传栏、LED 屏、宣传海报、微信群等方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提升业主安全防范意识。

(三)做好消防验收工作

一是严格把控住宅小区消防验收。住建管理部门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指导建设单位做好相关申报工作,及时开展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做好技术指导和协调,提出解决方案,全力推进项目整改,加快办结相关消防审验手续。

二是加大消防技术服务力度。结合“未验收项目”消防验收三年攻坚行动,对部分因前期土地、规划等手续不完备,无法正常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的住宅小区,住建部门将坚持问题导向,以确保安全为底线,积极主动开辟绿色通道,提前介入进行技术指导,督促做好整改工作,待前期手续完备后,正式予以许可。

二、未采纳事项的说明

无未采纳事项。

感谢您对西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专此函复。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5日

(联系人:李 煜 电话:87618842)

 

原文地址: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jyta/1831216351820713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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