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建局关于《关于实现西安市小区车位错时共享的建议》第0027号建议的复函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27号建议的复函
王治皓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现西安市小区车位错时共享的建议》(第0027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把提案办理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收到提案后,安排有关处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您对我市机动车停放难题分析准确客观,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做好相关工作。
一、提案采纳情况
我局始终将解决“停车难”问题作为解决群众身边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2021 年 11 月 18 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解决“停车难”问题三年行动方案(2021 行动方案(年)的通知》(市政办发〔2021〕52 号),对我市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相关部门职能进行了细化。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配合发改部门完善停车收费制度。2020 年11月5日,我局联合发改、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印发了《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市发改价格〔2020〕18 号),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标准进行了细化,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连续停放每 4 小区收费最高不超过2.5 元。通过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的调整,刺激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向周边进行开放。下一步,我局经积极与发改、市场监管对接,进一步完善健全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放优惠政策,有效缓解停车设施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平衡等问题。
二是配合完善智慧停车信息平台。我局已建立了“西安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平台”、“西安市业主共同决策平台”,下一步我局将与大数据进行对接,将“西安市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平台”、“西安市业主共同决策平台”接入 i 西安平台,将物业企业管理、业主共同决策事项与西安市智慧管理相融合,努力打造“物业管理+车位管理”新模式。
三是提高业委会(物管会)组建比例。通过对全市物业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组建比例的提高,使广大业主参与到小区停车位共享建设的决策中来,组织居民对小区内“错时共享停车”进行决策,估计广大业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合理利用停车资源,提高停车使用需求和效率。
四是大力宣传停车共享政策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强化规范停车、文明停车宣传教育,通过物业企业向业主广泛宣传智慧停车知识,充分发挥物业小区广告宣传栏、业主群等,鼓励和引导业主积极参与到停车共享中来。
二、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全市公共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工作,计划年度内开工建设不低于 15000 个公共停车位。纳入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按照不低于总车位数量10%的标准配套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 30%充电容量,持续增加公共停车设施供给,逐步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市停车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复函。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7日
(联系人:吴 展 电话:89837362)
原文地址: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jyta/183087659394489548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