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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建局《关于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的建议》第0372号建议的复函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372号建议的复函

李俊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住宅区业主委员会职责的建议》(第 0372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办理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收到建议后,安排有关处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准确客观,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做好相关工作。

一、建议采纳情况

(一)构建党建引领的工作新格局,强化基层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

今年,在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通过构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新格局,在住宅小区中构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市、区两级住建部门筹划组建物业行业党委,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实现党的组织与工作“两个覆盖”,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持续开展“红色物业”创建行动,加快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加强监督管理、完善联建机制、提升联建效能等措施,逐步引导形成从有物业向好物业发展,从好物业向“红色物业”转变的良好健康发展趋势,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业主权益。

(二)推动住宅小区业委会全覆盖,引导业主自治决策

一方面,开展全市业主委员会三年行动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到 2026 年 12 月底前实现全覆盖。加大对业委会建设扶持力度,充发挥动业主委员会调动业主参与小区事物的积极性、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主动性、监督物业服务质量的能动性,提高履职能力,使业委会建设走上规范化轨道,成为居民和谐幸福生活的重要组织、城市管理和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另一方面,依托i 西安政务服务平台,开发小区业主决策系统。实现业主投票线上表决、满意度测评等功能。解决小区业主决策投票方式繁琐、表决周期长的问题,保障业主能决策、好决策。

(三)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专业培训,进一步强化业委会工作指导

一方面培育行政管理队伍。创新推出“物业管理大讲堂”和“物业小课堂”。以“线下集中授课+线上难点解析”的培训指导模式,授课的主题选取在具体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涉及“业主委员会”组建、履职、补选以及日常监管等热点、难点问题,全面促进全市各级物业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复杂问题处理能力双提升。从第一季度“物业管理大讲堂”培训情况看,属地住建、街办、社区参与积极,180 人的会场全部满员,现场互动气氛热烈,培训效果反响较好;“物业小课堂”已发布三期,点击量破万。另一方面编制专业指导手册。针对“业主大会成立难”“成立后运行难”“运行中监管难”的问题,区分街办、社区、业主自治组织以及业主等各方主体,继续梳理相关法律依据,在编制完成两部《物业服务典型案例汇编及解析》的基础上,组织编制《物业管理工作系列指导手册》(包括:《街办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指导手册》《业主自治组织管理手册》《业主手册》《住宅小区矛盾纠纷调解指引手册》),着力解决“街办、社区怎么管”、“业主自治组织怎么做”、“业主权利义务有哪些”,切实推动各方主体各司其责。目前已完成手册的编写大纲,进入实质性的编汇阶段。

(四)加强小区居民教育引导,持续做好物业管理政策宣传

对小区居民持续开展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宣传,继“物业问题由谁管”“物业服务有哪些”两辑主题后,再创作第三辑“小区业主权力义务有哪些”主题的“秦岭四宝”系列连载漫画,通过政府官网、小区宣传栏、业主微信群等媒介,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充分依靠小区居民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正向引导,增进对物业管理服务的理解和认识,正确履行自身权利和义务,树立知法守法,依法维权的思想意识,努力营造理解和支持物业管理工作,共建美好家园的氛围。

二、未采纳事项的说明

无未采纳事项。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政策,紧盯基层治理能力提升这个目标,主动作为、久久为功,切实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办好,为城市治理效能新突破贡献力量。

感谢您对西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专此函复。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5日

(联系人:王 鑫 电话:87618842)

 

原文地址: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jyta/18312172017125335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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