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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建局《关于普及供暖设施养护知识,办好冬季供暖实事的建议》第0211号建议的复函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211号建议的复函

张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普及供暖设施养护知识,办好冬季供暖实事的建议》(第 0211 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把建议办理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方式。收到建议后,安排有关处室进行认真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您对我市供暖工作存在问题的分析准确客观,提出的建议合理可行,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做好相关工作。

一、市住建局供暖工作相关职责

市住建局作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督促物业企业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以及供热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标准执行,配合供热主管部门推进集中供热直供到户工作。

二、建议采纳情况

通过对建议的研究梳理,对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供暖问题排查。在供暖前,我局将积极对接市城管局,进一步明确小区内集中供热设施相关维护标准、程序,组织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督促物业企业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维护标准、程序启动供热准备,同时,在全市物业小区内开展供热问题排查,将问题分类并建立台账,属于物业企业的督促整改,其他问题由区县住建管理部门分别移送同级发改、供热、维稳等部门进行处置。

二是强化住户房屋内部管网维护引导。鉴于目前我市没有相关住户室内供热管网维护标准、程序,我局将主动对接市城管局,配合制定并出台一系列对住户房屋内部管网维护的标准、程序,并建议将此标准作为地方性标准由下发全市,下发后,我局将督促物业企业广泛运用、引导。

三是持续做好供暖政策宣传。关于建议中提到供热宣传事宜,我局将按照《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五)项:“区县集中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开展集中供热宣传和专项执法检查。”的规定,配合城管部门,做好相关宣传,同时,将供暖相关问题纳入我局正在进行的秦岭四宝系列宣传漫画,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小区宣传栏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供暖政策知识知晓率。

四是全面推行供热直供到户工作。我们将积极对接市城管局,全面梳理我市集中供热现状,督促建设单位、物业企业,全面推行供热直供到户工作,实现供热企业向业主直供到户、收费到户、管理到户,取消供热中间环节,从根本上解决供热中存在的问题。

三、未采纳事项的说明

无未采纳事项。

感谢您对西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

专此函复。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3日

(联系人:张瑞 电话:87618842)

 

原文地址: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jyta/1831186648816214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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