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获得2023年中央财政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A级评价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9-12 10:55:41
2023年9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组成核查工作组,对全国第四、五批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共45个)开展2022年实施期年度绩效自评结果核查。本次绩效评价采取现场核查、专家会商相结合的方式,以材料核查、座谈、选点抽查为基础,综合运用对比分析、专家评议等方法,对各项评价指标开展评价。近期,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中央财政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有关情况的通知》,泰安市获得A级评价。
自2021年我市成功入选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以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清洁取暖的决策部署,以“清洁”为导向、“温暖”为目标、“安全”为底线,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科学制定多元化改造技术路线,坚持“先立后破”,紧盯产品质量、施工质量,抓牢安全底线,强化能源保障,确保运行效果。截至2023年底,已按计划完成冬季清洁取暖试点任务。其中,城区(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974.54万平方米;农村地区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9.13万户;城区(县城)完成建筑能效提升302.38万平方米;完成农房建筑能效提升0.5万户。下一步,市住建局将重点关注清洁取暖用户的设备运维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功能区组织中标企业持续完善市、县、乡镇、中心村四级运维体系,制定完善的服务流程,不折不扣地把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落实到位,把冬季清洁取暖这件实事办实、办好。
原文地址:https://tajs.taian.gov.cn/art/2024/2/9/art_46829_103035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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