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关于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核发的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09-19 16:10:35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等规定,对刘汉新等1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于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期间证书核发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初始注册)批后公告(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xls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9月13日
原文地址:http://dyjs.dongying.gov.cn/art/2024/9/13/art_37153_10311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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