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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关于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证书核发的公告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等规定,对刘汉新等1名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于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期间证书核发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初始注册)批后公告(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xls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9月13日

 

原文地址:http://dyjs.dongying.gov.cn/art/2024/9/13/art_37153_10311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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