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消防技术规范及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性、基础性工作。
(三)负责消防专家库的维护管理。
(四)负责消防档案的日常收集管理,组织消防业务培训、专家评审等工作。
(五)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发展研究规划、技术指导、标准和规范制定等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安全管理及推广应用。
(七)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归集、整合、共享、开发和利用。
(八)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相关公共信息平台及数据资源等建设和管理。
(九)承担智慧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具体工作。
(十)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技术服务工作。
(十一)协助主管部门开展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农房建设抗震及质量服务、乡村建筑工匠培训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01.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51万元, 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单位,2023年预算在年中追加,以下数据均无上年对比数、年初预算数。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51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01.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1.51万元,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单位,2023年预算在年中追加,以下数据均无上年对比数、年初预算数。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73万元。
2. 卫生健康支出(类)4.10万元。
3. 城乡社区支出(类)101.27万元。
4. 住房保障支出(类)6.41万元。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51万元,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单位,2023年预算在年中追加,以下数据均无上年对比数、年初预算数。其中:基本支出76.88万元,项目支出24.62万元。
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1.51万元。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7.73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项)2.4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经费。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01.2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运行及基本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6.4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88万元,本单位为2023年新增单位,2023年预算在年中追加,以下数据均无上年对比数、年初预算数。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3.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47万元。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减少)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8.48%。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4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聘用人员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5.46分,自评结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万元,执行数为15.43万元,完成预算的96.4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行;二是成本控制。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支付进度慢;二是追加预算批复较迟。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业务需求,加快进度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附件1: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附表.xlsx
附件2:防城港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聘用人员经费自评报告.docx
原文地址:http://zjj.fcgs.gov.cn/zfxxgk/fdzdgknr/czxx/t190089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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