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政策资讯

辽宁住建厅关于2024年第15批建筑业(市政方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对大连重邦建设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申请建筑业(市政方面)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9月19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电话咨询024—23448677。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厅行政审批处进行反映或陈述,相关材料(文件名称为:企业名称+资质名称)上传至邮箱spc.szjt@ln.gov.cn(以收到自动回复回执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因未按格式要求逐条陈述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企业自行承担。

企业所提供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厅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附件下载:建筑业(市政方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xls

 

原文地址:https://zjt.ln.gov.cn/zjt/gsgg/2024091916522363987/index.s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深圳市巨源恒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开发建设单位关于未售出安居型商品房配售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篇:巴中关于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2024年第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