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政策资讯

内蒙古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内建标函〔2024〕408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直属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协会,自治区有关高校、科研机构: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建办标函〔2024〕324 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请积级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的申报和推荐工作。请有关行业协会协助开展好申报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对口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

二、厅直属科研单位、自治区直属高等院校、中央企业内蒙古分公司等单位,经专家论证后可直接向我厅申报。

三、地方有关单位由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专家评审后向我厅推荐申报。

四、请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直报单位于10月8日前将推荐函(申报函)、专家论证意见和建设方案等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我厅。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联 系 人: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处  王丽君

联系电话:0471-6944435

电子邮箱:nmgjstkjc@163.com

2024年9月20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 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珠海市住建局关于选定2024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的公示
下一篇:资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助力轨道交通S3 号线红线范围内各站点绿化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