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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关于公布2024年度第十七批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泰建许公告〔2024〕3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刘思齐等2人员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4日

附件:核准刘思齐等2名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pdf

 

原文地址:https://tajs.taian.gov.cn/art/2024/9/14/art_45135_10305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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