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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关于兰州南河道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兰州南河道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同意企业取得房地产开发贰级资质。

现将审查意见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lanzhou.gov.cn)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9日。

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开发科

邮政编码:730000

监督电话:0931-8464214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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