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政策资讯

青岛市住建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住建厅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宣贯的通知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标准>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宣贯的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参加宣贯。

附件:山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宣贯的通知.pdf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9日

(联系人:程萌凯,联系电话:85061805)

 

原文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cxjsj1/cxjsj35/202409/t20240919_8292983.s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白云区]贵阳城泰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筑房预字(2024)第119号
下一篇:【嘉兴新风貌】风貌特色镇特色区块优秀案例:经开区塘汇街道章氏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