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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住建局关于兴宁市新和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资质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责令整改通知书

兴宁市新和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近期,我局通过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核查,发现你公司“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的资质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请你公司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进行整改,整改期限至2024年11月19日。

整改期间,你公司不得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回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zfhcxjsj/gsgg/content/post_2676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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