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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通过前期申报、核查验收,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拟认定单位:宁波建设工程学校

公示期限为:2024年9月13日-9月20日

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总站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纤纤 联系电话:0574-89180511

宁波市建筑市场管理服务总站

2024年9月12日

 

原文地址:http://zjw.ningbo.gov.cn/art/2024/9/13/art_1229322076_4431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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