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全市率先出台县级《关于深入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加快推动和美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10-01 15:52:18
9月5日,《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加快推动和美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出台。该《指导意见》为全市首个县级《指导意见》,被纳入海盐县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由县人民政府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
《指导意见》主要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加快推动和美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浙建〔2023〕8号)相关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明确以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动和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规划建设为牵引,加强城乡统筹联动,加快推动城乡和美品质提升,实施八个方面专项提升行动,建立具有海盐特色的现代化城乡品质建设样板。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芜湖市质监站加强对医疗卫生、养老服务项目质量监管,切实筑牢工程质量底线
下一篇:聚焦项目一线,主动靠前服务——南通市造价处赴南通中医院迁建工程项目调研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