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催交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遗失破损补办有关人员证件照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10-03 11:41:17
按照监理工程师注册有关要求,申请初始注册和遗失破损补办业务的人员, 在单位系统上报信息后,需立即邮寄申请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至省级注册管理机构,由其代为递交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注册证书。
经查,截至2024年9月12日,部分准予注册人员仍未邮寄证件照,导致其注册证书不能及时办理发放。请有关人员(名单见附件1)尽快按要求邮寄照片粘贴单(粘贴单上须注明单位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业务类型、单位系统上报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并关注后续领证通知。
收件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致民路21号
收件人:注册科
电 话:028-63810333
附件:1.准予注册未交照片的监理工程师名单(截至2024年9月12日)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4年9月14日
原文地址:http://jst.sc.gov.cn/scjst/c101428/2024/9/14/2a1182211d4149acaf04d49bab0cdc95.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