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建物改字〔2024〕24号 】关于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等4个文件的通知
柳建物改字〔2024〕24号
关于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管理规约(示范文本)》等4个文件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物业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业主在小区公共事务管理中的知情权、表决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管理规约(示范文本)》《广西壮族自治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的通知》(桂建房〔2024〕10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手册的通知》(桂建房〔2024〕16号)等文件。现予以转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参照执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关于公布<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的通知》(柳建物改字〔2020〕28号)停止执行。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2.广西壮族自治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的通知(桂建房
〔2024〕10号)
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
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手册的通知(桂建房〔2024〕
16号)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附件: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管理规约(示范文本).wp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wps
附件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办法》的通知(桂建房〔2024〕10号).pdf
附件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手册的通知(桂建房〔2024〕16号).pdf
原文地址:http://zjj.liuzhou.gov.cn/zjw_xwzx/zjw_gzdt/t19700101_352148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