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函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统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揭阳供电局:
根据《揭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揭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有效期将于2024年10月31日期满。为进一步加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管理,提高加装电梯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居民创造更加安全、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我局对《揭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评估。经评估,我局认为鉴于目前该《实施方案》内容符合上位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符合揭阳实际,办理程序成熟,可操作性较强,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拟向市政府申请延续施行该《实施方案》,实施期限为2年(2024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期间如有新政策新变化再行修编完善。现征求贵单位的意见,请通过书面、电话或发送电子邮箱的形式将意见于2024年9月27日前反馈给我局,无意见也请书面回复,谢谢支持。(地址:市区临江北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8291652,传真:8291652,邮箱:jyjsfg@126.com。联系人:许晓凯、郑自强,粤政易同名)。
附件:《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延长实施期限的通知》(揭府规〔2022)7号)(复印件)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0日
相关附件:
附件: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延长实施期限的通知.pdf
原文地址:http://www.jieyang.gov.cn/zjj/zwzx/tzgg/content/post_8847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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