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住建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10-13 11:17:06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宁德市商务局、宁德市发改委、宁德市司法局关于做好废止或修订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关文件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商务审〔2019〕69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办传〔2019〕44号)等各项文件部署,我局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对我局印发的现行有效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汇总各科室(单位)意见,确定废止或失效规范性文件3件,继续有效或修订后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8件。现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各科室(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各科室(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住房城乡建设政策的调整情况以及实际情况的变化对规范性进行清理、修订或者废止,并将动态调整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报局政策法规科汇总后公布。
附件:宁德市住建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目录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宁建法〔2020〕3号附件 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汇总.xls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xxgkzl/zc/qtzdgkwj/202004/t20200413_1298608.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