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名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10-13 13:14:06
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关于建立“宽进、严管、重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机制的通知》(厅头〔2023〕608号)文件规定,近期,我局组织对湖北名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省住建厅委托审查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提出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建筑科技与节能科(0710-3222157)。
附件:湖北名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资质审核意见
2024年10月8日
湖北名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资质初审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 | 审核意见 |
1 | 湖北名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延续、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延续 | 不同意专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不同意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 企业承诺书未按照模板要求填写。 |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zc/qtzdgkwj/gsgg/202410/t20241008_36845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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