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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关于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企业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的通知》要求,7月4日至8月20日,市住建局组织对涉及我市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动态核查。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名单1054家企业中,日照市住建局涉及负责核查建筑施工企业899家,其中有4家企业只有企业资质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进入房屋市政施工市场),转入市外企业2家,18家水利资质,另有58家企业无安许及过期、注销等原因无需核查,实际核查817家。其中,考核合格企业334家,考核基本合格企业318家,考核不合格企业165家。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部分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社保缴纳情况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条件。

(二)部分企业部门设置不明确,未建立企业管理档案,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不切合实际,未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不够细化,未认真贯彻落实制度要求。

(三)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可操作性差,安全生产资金使用年度计划指导性不强,安全措施费使用记录不准确,记录范围不全面。

(四)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企业自查报告不真实,未能体现企业本身存在的管理问题。

(五)部分企业应急预案未分层级编制综合性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文件层次不清晰;预案中危险性分析不足,未能充分明确和考虑企业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后果,部分专项预案缺失;应急队伍和设备不健全,资源配置不足。

三、处理意见

(一)对动态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经复核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视为合格,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经复核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于10月12日前将名单上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提请省住建厅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90日,90日内整改不到位或未整改的,提请省住建厅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对因企业自身原因未接受核查的企业或安管人员配备不足的(见附件),公示为风险提示企业限期三个月内整改完成,建议建设单位审慎使用,证书有效期满延期时,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重新审查。其中,存在在建工程项目的企业,由工程所在地住建部门严格审核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现场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事故隐患的,立即提出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并限期整改,经责令停止施工后,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整改的由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将名单上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提请省住建厅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分类管控。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要对核查合格的企业,鼓励其强化自主管理,自我约束。对基本合格企业,开展常态化管控,督促尽快完成整改。对因企业自身原因未接受核查(含人员配备不足)的企业,公示为风险提示企业。

(二)全面加强动态监管。各区县、功能区住建局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要求,持续加强对辖区所有企业、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日常动态检查,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对本企业和承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改进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切实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附件:2024年度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不合格(风险提示)企业名单.pdf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zjj.rizhao.gov.cn/art/2024/9/23/art_32695_10310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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