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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住建局关于2024年一季度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处罚情况的通报

各县、自治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今年一季度,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共查处案件1446件(简易程序1391件,一般程序55件),共处罚金161.797万元;其中,质量安全0.6万元、城市管理151.522万元、基本建设程序6.675万元、其他3万元。

一、各县(区)行政执法处罚情况

(一)临翔区。共查处案件57件,共处罚金121.885万元。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件,罚款120万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53件,罚款1.885万元。

(二)云县。共查处案件321件,共处罚金3.275万元。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321件,罚款3.275万元。

(三)凤庆县。共查处案件197件,共处罚金9.725万元。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97件,罚款9.725万元。

(四)永德县。共查处案件3件,共处罚金0.58万元。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件,罚款0.525万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件,罚款0.055万元。

(五)镇康县。共查处案件405件,共处罚金7.122万元。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405件,罚款7.122万元。

(六)耿马自治县。共查处案件12件,共处罚金12万元。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2件,罚款12万元。

(七)沧源自治县。共查处案件437件,共处罚金3.54万元。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件,罚款0.6万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435件,罚款2.94万元。

(八)双江自治县。共查处案件13件,共处罚金0.67万元。其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件;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13件,罚款0.67万元。

(九)市本级。共查处案件1件,罚款3万元。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严不够,对生态环境、质量安全、房地产市场等方面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不够,个别存在“只查不处”情况;

二是行政执法处罚程序、处罚依据、案卷卷宗归档不规范,特别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各县(区)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坚持柔性执法、文明执法。坚持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采取“721”工作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防止“一刀切”执法,严禁以罚代管,树立城管队伍的崭新形象,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

(三)突出执法重点。对首次违法、违法程度较轻、危害程度较小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对接二连三、屡教不改、涉及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燃气经营、工程招投标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附件:2024年一季度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日

附 件:

2024年一季度临沧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统计时间:2024年1月1日至3月20日)

县(区)

部 门

案件数量(件)

涉案领域(万元)

处罚情况

备注

简易

程序

一般

程序

生态

环境

质量

安全

城市

管理

基本

建设程序

房地产

市场

其它

罚金

(万元)

其它

临翔区

住建局

0

4

120

120

城市管理局

53

0

1.885

1.885

云 县

住建局

0

0

0

城市管理局

314

7

3.275

3.275

凤庆县

住建局

0

0

0

城市管理局

192

5

3.575

6.15

9.725

永德县

住建局

0

1

0.525

0.525

城市管理局

1

1

0.055

0.055

镇康县

住建局

0

0

0

城市管理局

400

5

7.122

7.122

耿马县

住建局

0

0

0

城市管理局

5

7

12

12

沧源县

住建局

0

2

0.6

0.6

城市管理局

423

12

2.94

2.94

双江县

住建局

0

0

0

城市管理局

3

10

0.67

0.67

市本级

0

1

3

3

合计

1391

55

0

0.6

151.522

6.675

0

3

161.797

 

原文地址:https://www.lincang.gov.cn/info/2690/4774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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