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政策资讯

2018年宁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户籍:申请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具有宁德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蕉南、蕉北办事处,金涵乡、城南镇、漳湾镇、飞鸾镇、八都镇、七都镇、三都镇等乡镇政府和东侨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下同)城镇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落户时间截止2018年6月30日满1年;(2)蕉城区各乡(镇)卫生院在编医疗卫生人员、中小学在编教师,截止2018年6月30日在本行业工作满3年的;(3)在宁德市区(蕉南、蕉北办事处,金涵乡、城南镇政府和东侨开发区管委会所在地,下同)工作但不具有城镇居民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应在宁德市区或市本级缴交城镇职工养老等社会保险费截止2018年6月30日满5年;(4)截止2018年6月30日满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的单身申请人;(5)离异单身的办理离婚手续截止2018年6月30日应满1年。

(二)住房状况:申请家庭所有成员(1)在宁德市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应低于15平方米;(2)二年内(即2016年6月30日以来)在宁德市区无房产交易的;(3)未享受购买公有住房、保障性住房、未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等房改待遇的。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57222元(人均月收入4768元以下)。

(四)家庭资产低于或等于35万元(包括住宅,宅基地和店面、车位、写字楼、厂房等非住宅)、车辆等,不包括企业工商登记注册资本。

二、申请材料

(一)所有申请人必须提供的材料:(1)填写申请表1份;(2)申请家庭所有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3)婚姻状况证明1份(未婚申请人无需未婚证明):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申请人提供离婚证及有效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丧偶的申请人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二)在国有单位工作的申请人还须提供的材料:单位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开此证明,私有企业可以不开):所在单位出具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的收入证明1份(扣除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后的工资、奖金等福利)。

(三)进城务工申请人还须提供的材料:(无中心城区规划区城镇居民户籍、但在市区工作的申请人)缴交城镇职工养老等社会保险费满5年的证明原件1份(请持身份证到市社保服务大厅二楼电脑上查询打印)。

(四)配偶户籍不在宁德市区的还须提供的材料(非闽籍的无需出具):1、无房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房管部门出具;2、未房改证明:配偶户籍不在宁德市区,且在当地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或国企工作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当地房改房、集资建房及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的证明。

(五)有房产、车辆等资产的申请人还须提供的材料:1、房产:(1)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商品住房或二手房、购房费用折算为资产又未超过规定的,税务部门开具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复印件1份;(2)市区城镇自建房,需提供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公司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原件1份;(3)宁德市区之外其他乡镇、农村,以及宁德市域之外的所有房产(房改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除外)、地产均不计入家庭资产。2、车辆:自购车提供购置发票复印件,二手车提供保险单保险金额或二手车辆购置发票金额或二手车评估价值中的一项复印件1份。

(六)申请优先分配的对象还须提供的材料:(1)低保证(区民政局核对盖章);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残联出具的残疾证;全国、省、市级劳模、全国英模、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对象证书;(2)军队转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转业前所在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或后勤部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证明原件(1993年以前转业的除外);(3)蕉城区政府或东侨管委会、市委人才办出具的县、市引进特殊专业人才的认定文件;(4)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从事本行业工作连续工龄在5周年及5周年以上的公交司机、一线环卫工人的认定文件;(5)南昌铁路职工在宁德片区工作满3年的,由铁路部门出具有关证明;(6)有关部门出具以船为家需安置在市区,又无安置房源的证明;(7)蕉城区政府、东侨管委会出具的特殊困难家庭、特殊贡献或急需住房救助家庭的认定文件;(8)蕉城区教育局出具连续在边远乡村工作10年以上的教师证明。

注意事项:1、家庭成员只需上报配偶及未成年孩子,单身家庭只需上报本人(无需未婚证明),其他成年的孩子、结婚成家的孩子等亲属请勿上报。2、按照银行规定,女的还款年龄为55周岁,男的为60周岁,超过还款年龄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银行征信不良的也属无法按揭贷款),须一次性付款,具体以银行部门解释为准。3、购房须慎重。购房缴交首付款后,除不符合条件应退房和家庭突发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予退房;已缴首付款满6个月后确需退房的,由售房单位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扣缴部分违约金。

宁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印制

有关单位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市住建局办公楼6层(高级中学对面)

2977319 2839359

蕉城区房委办

815中路建业大厦5层(区住建局内)

2832302

东侨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东海商务广场3号楼2-A

2986861

蕉南办事处

闽东西路18号(侨兴幼儿园对面)

2363055

蕉北办事处

鹤峰路35号(蕉北市场楼上)

2055278 2881571

城南镇政府

蕉城南路国税花苑36号

2962216

金涵乡政府

金涵乡桥头巷33号

2725841

漳湾镇政府

漳湾镇人民政府

2358232

飞鸾镇政府

飞鸾镇街北区173号

2596018

七都镇政府

七都镇七都街15号

2387019

八都镇政府

八都镇新街22号

2398027

三都镇政府

三都镇都澳路33号

2556018

东侨社会事业局

东侨陈普路东侨管委会办公楼1005室

2878861

东侨工业园

东侨工业企业集中区服务大楼509室

2933528

东侨各社区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社区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侨兴社区

东侨侨兴路东侨花苑2-7#

2936456

兰亭社区

东侨开发区塔山路一号

2936926

华侨新村

东侨林聪路2号13栋一层

2561138

大门山社区

东侨天湖东路君裕东湖4号楼一层

2818858

富春社区

东侨东湖御景15号楼一层

2813339

兰溪社区

东侨金玉兰湾A区14号楼109室

2811568

锦绣社区

东侨工业园区工业服务大楼一层

2352801

万安社区

东侨金港名都A区4号楼一层

2750399

蕉北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继光社区

蕉城区莲峰路4号

2875311 2871785

崇文社区

新佳坡步行街(宣传栏处往里走)

2822354 2266354

三元社区

蕉城区溪井乾路16号

2888632 2838011

单石碑社区

蕉城区单石碑路65号

2828189 2099289

碧山社区

蕉城区署前路31号碧山村委楼一层

6166165 6103683

鹤峰社区

蕉城区继光花苑8号楼一层

2883294

培英社区

蕉城区西门路59号二层

2822130 6169883

各镇社区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七都镇埔源社区

七都镇七都街

13950579969

八都镇居安社区

八都镇八都街棋盘弄5号

13859660507

漳湾镇漳江居委会

漳湾镇漳湾中街北2号

2290415 13950576818

漳湾镇金马社区

金马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6#楼2-3层

2680199 13559004444

三都镇都澳社区

都澳路22号

13073901018

飞鸾镇鸾港居委会

飞鸾镇飞鸾街东区54号

13850369688 15892131896

飞鸾镇新瓷居委会

里窑(教堂旁边)

13959407539 13599822227

城南镇莲峰社区

后岗高科技开发区1-1、1-2号

2985336 18005033688

城南镇立业社区

宁川南路立业大厦C栋102室

2966828 13599839255

城南镇华建社区

站前路30号华建社区

5066858 13905030266

蕉南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海滨社区

蕉城区815东路2号菊池商厦B栋305室

2822006 2885997

鹏程社区

蕉城南路8号金鸿大厦405

2898787

芦坪社区

少年宫路13号芦坪社区11号楼一层

2822018

南际社区

南际路78号二层

18016792246

福山社区

福山路56号

2319036

中南社区

蕉城区南环路159号三层

2836300

桥头下社区

蕉城区蕉城南路23号四层、五层

2826064 2882081

小场社区

南大路129号

2865112 2860908

下宅园社区

花园弄三巷36号(丰力大厦隔壁)三层

2982933

荷园社区

蕉城区荷园新村68号四层

2982533 2982236

东湖社区

蕉城区长兴城B区8号楼三层

2860680 2099188

社保查询办公地址及咨询电话

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人力资源市场二楼(蕉城南路48号)

机关社保:2836806

企业社保:2824256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zwgk/zfbz/zcfg/201805/t20180523_889775.htm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贵阳中铁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现房证明书公告筑房(2024)现售字第(0242)
下一篇:四川关于2024年第三十九批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