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政策资讯

关于上海市2024年第十七批注册环保工程师领取初始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现将准予初始注册的环保工程师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一)。自本通知网上发布之日起,通过以下方式办理领证手续;

一、现场领证

本人或企业经办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取号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11︰15停止取号)、下午 13︰30—17︰00(16︰30停止取号),周五下午 13︰30—15︰30(15︰00停止取号)。

领证地点:小木桥路683号行政服务大厅领证处。

二、邮寄领取(仅限上海地区)

企业将加盖公章后的《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邮寄至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注册人员资格管理科,收件人:钱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54614788-5100,54614788-4032,收件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683号302C。

注:1. 由中心寄送的注册证书采用顺丰到付方式,由收件人自行承担邮资费用。2.注册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发生丢失,收件人可根据相关规定与快递公司协商处理,中心不承担连带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一:准予注册人员名单

附件二:证书领取邮寄信息表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原文地址:https://zjw.sh.gov.cn/ryzg-lztz/20241017/1262c57e639c484799657536d24f5cb1.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临沂任刚调研城建工作
下一篇:济南市住建局等18部门关于印发《济南市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