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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住建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 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24年度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

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

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廊坊市市政公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行业秩序,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资质 “事中事后”监管,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按照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制定了《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5日

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

核查工作方案

为了规范廊坊市市政公用和城市及道路照明行业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我市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以下简称“市政类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廊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市政类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核查范围

注册在我市的市政类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3%,同时重点监管企业也列入此次核查范围。上年度已被抽查和本年度已被省级抽查的企业,不在本次抽查范围。

二、核查内容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规定,对市政类企业进行核查,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1.企业净资产是否符合其资质专业等级标准要求。

2.企业主要人员方面,重点核查企业注册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是否符合其资质专业等级条件要求。

3.工程业绩方面,是否符合其资质专业等级要求。

三、核查安排

1.核查方式。此次核查主要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各受检企业按照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6房间接受核查。

2.检查结论。核查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并进行通报和网上信息公开。经核查内容达到资质标准的,核查结论为合格企业;核查内容未达到资质标准或未按相关要求参加核查、拒不配合的以及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核查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内不得申请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到期后复查不合格或拒不整改企业,将推送资质许可机构,依法依规处理。

四、有关要求

1.执法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履职尽责,严明纪律,严格检查标准,秉公执法。

2.各县(市)主管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通知到各受检企业,认真做好迎检准备。

3.受检企业积极配合,按照核查要求,提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业绩等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联系人:杨峰 2033896

附件:1.2024年度市政类核查资料清单及装订目录

2.2024年度核查资料填报说明

3.企业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4. 2024年度市政公用工程“双随机、一公开”核查表

5. 2024年度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双随机、一公开”

核查表

附件1-5.doc

 

原文地址:http://zjj.lf.gov.cn//html/web/zhengwugongkai/fadingzhudonggongkaineirong/tongzhigonggaozwgk/1846030232411652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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