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本级公租房租金标准首次调整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10-21 17:34:00
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公租房管理政策规定,加强公租房租金管理,宁德市本级率先对公租房租金标准进行调整。
12月2日,宁德市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等3部门印发《关于宁德市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发改服价〔2021〕20号),对市本级金涵小区公租房租金进行调整。将租金标准从每平方米每月6元提高至6.6元,并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现在已经签订合同的承租户继续按合同签订的标准执行至合同期满后,再按6.6元的标准执行。考虑到廉租房住户为经济和住房“双困”家庭,本次未对廉租房租金标准进行调整,仍按原标准执行。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zwgk/zfbz/zcfg/202112/t20211203_15624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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