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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方案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2年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复函》(宁人社函〔2022〕115号),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1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得报名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3.招考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学位条件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岗位所需证书:一是2022届毕业生的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二是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三是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岗位所需证书取得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计划表中的证书含所列以上各类证书。

二、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s://zjj.ningde.gov.cn/)公开发布。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6月1日- 6月8工作日期间,通过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选报1个职位报考。报名材料包括:《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简历表》(附件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和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等材料。

现场报名的应携带以上材料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七楼)报名。电子邮件报名的请将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方式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262056802@qq.com,并在发送后主动与人事科电话联系(电话:0593-2977351),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

四、考试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面试考题为专业技能题,主要测试考生履行专业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工作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下,由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70分为及格。若同岗位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一样,需加试一题,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2.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选组织实施体检和开展查阅人事档案、信用查核、政审等考核工作。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成绩达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选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在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5.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符合省、市人才政策条件的人员,予以申报相应的人才津贴。

六、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按属地防疫要求,无面试前21天内境外、港台或14天内高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或本土病例报告的县(市、区)旅居史。

2.从国内省外其他地区的来宁应试考生须提供入宁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行程码带“*”号的来宁应试考生,应在考点所在地完成考前14天居家健康监测。

3.考生需提供面试前48小时具有核酸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新冠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电子版、纸质版均可)。

4.考生面试当天本人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福建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

3.考生需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中共宁德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派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3-2977352。

附件:1.2022年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2.宁德市城市建设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简历表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zwgk/ghjh2/202212/t20221224_17198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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