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关于清理公共租赁住房内遗留物品的通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10-24 09:23:03
有关亲属和利害关系人:
经调查核实: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原保障对象张青(370*************12)已去世,其原承租的西蒋峪和苑12号楼1单元1305室内部分遗留物品,虽经多方联系,至今仍无人与我中心联系清理。请有关亲属和利害关系人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我中心联系,办理遗留物品的清理移交工作。逾期,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郑帅 王芳敬,电话:68657960。
济南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jncc.jinan.gov.cn/art/2024/9/20/art_40602_4784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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