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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住建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年9月3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拉萨市城建档案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二、拉萨市房产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拉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四、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五、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3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拉萨市房产管理局、拉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拉萨市城建档案馆4个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拉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事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公房管理工作。

(四)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监督实施工程建设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监督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

(五)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租赁、房地产评估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等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全市房屋拆迁行为。

(六)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和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拟订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审查、验收等强制性标准实施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城市(镇)总体设计、区域设计和专项设计以及建筑设计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全市建设工程防灾减灾的综合管理。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物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监督实施村镇建设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区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

(九)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对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体制提出建议。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训练工作。组织、指导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

(十)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协调利用电信、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十一)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人民防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工作。

(十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

(十四)负责行业人才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方面的区域合作与交流。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进一步强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规划、发展、管理职责,强化行业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强化科技进步、绿色建筑和行业地方标准管理职责。强化人民防空管理职责。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对全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执行、技术标准、安全质量负责。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养护及运行,参与城市市政工程的设计、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接收移交管理工作。两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确保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无缝衔接。

拉萨市房产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区、市有关房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工作。

(二)负责房屋抵押贷款的相关审批和手续办理,纠纷处理等。

(三)负责市直公有房屋管理。

(四)负责市直公租房分配、腾退及后期管理工作。

(五)负责建立租户和待租户的信息系统。

(六)负责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拉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履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标准;依法办理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二)监督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计勘察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检测公司等)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

(三)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尤其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专业设备安装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参与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事故调查。

(四)对受委托的工程进行质量鉴定监督。

(五)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

(六)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和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有权采取责令整改、停工等强制性措施;有权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七)参与优质工程的检查评选。

(八)完成市住建局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其他工作。

拉萨市城建档案馆受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建设部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接收、收集、管理拉萨市需要长期和永久保存的城建档案及有关建设工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

(二)对所保存的城建档案进行科学管理、鉴定、统计、安全保管。

(三)根据全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需要,采取各种形式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开展技术咨询,为社会提供服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内设机构9个,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科)、城市和村镇建设科、建筑市场建管科(质量和安全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科(住房保障科)、总工程师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民防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政工人事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个,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拉萨市房产管理局内设科室6个,包括办公室、交易科、产籍科、配租办、信息科、公房办。

拉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内设科室6个,包括办公室、房建监督一室、房建监督二室、房建监督三室、房建监督四室、市政监督室。

拉萨市城建档案馆内设科室3个,包括行政办公室、业务室、信息运转维护室。

第二部分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8)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局属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表(汇总)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2023年部门决算表拉萨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拉萨市房产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表拉萨市城市档案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107,992.86 万元,其中:当年收入100,497.63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000.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78.41万元,其他收入18.92万元),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7,495.24万元,2022年度198320.91万元(当年收入198319.85万元,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06万元),较上年减少90328.05万元,减少了45.55%。主要是我局2023年基建项目预算减少。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07985.4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43万元。2022年度总支出198317.07万元,较上年减少了90331.64万元,下降了45.55%。主要是基建项目支出减少。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收入107,992.86万元,其中:当年收入100,497.63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000.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78.41万元,其他收入18.92万元),占总收入93.06%;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7,495.24万元,占总收入6.94%。我单位2023年的总收入主要为当年收入,主要原因是所有结转的资金都纳入本年预算。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107,985.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94.1万元,占总支出81.8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9576.01万元,占总支出18.13%;其他支出15.32万元,占总支出0.01%。我单位资金大多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07,97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94.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9,576.0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与2022年总支出198317.07万元相比,减少了90346.96万元,下降了45.56%。主要是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07,97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94.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9,57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6.18万元,占总支出2.66%,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通讯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05093.93万元,占总支出97.3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07970.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8.02万元,占0.66%;国防支出1,211.00万元 ,占1.12%;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9.78万元,占0.6%;卫生健康支出153.53万元,占0.14%;节能环保支出245.97万元,占0.23%;城乡社区支出77980.17 万元,占72.22%;住房保障支出23,969.04万元,占22.2%;其他支出3,097.60万元,占2.9%。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档案事务(26)行政运行(01)150.77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档案事务(26)档案馆(04)36.88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档案事务(26)其他档案事务支出(99)520.37万元。

4.国防支出(203)国防动员(06)其他国防动员支出(99)1211万元。

5.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其他公安支出(99)5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38.62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就业补助(0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9)35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社会福利(10)老年福利(02)11.16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210)公共卫生(0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11.02万元。

10.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80.03万元。

11.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34.81万元。

12.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7.55万元。

13.卫生健康支出(210)老龄卫生健康事务(16)老龄卫生健康事务(01)0.12万元。

14.节能环保支出(211)能源节约利用(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99)245.97万元。

15.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行政运行(01)1494.88万元。

16.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225.13万元。

17.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99)149.88万元。

18.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2)小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01)388万元。

19.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03)3614.89万元。

20.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0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9)54734.7万元。

21.城乡社区支出(212)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06)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01)894.28万元。

22.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8)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01)12604.41万元。

23.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8)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01)3874万元。

24.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公共租赁住房(06)477万元。

25.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老旧小区改造(08)318.4万元。

26.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保障性租赁住房(10)224.49万元。

27.住房保障支出(221)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99)13354万元。

28.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195.22万元。

29.住房保障支出(221)城乡社区住宅(03)住房公积金管理(02)75万元。

30.住房保障支出(221)城乡社区住宅(03)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99)9324.93万元。

31.其他支出(229)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收入安排的支出(04)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02)3097.6万元。

五、2023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96.09

95.88

1.因公出国(境)费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2.公务接待费

0.6

0.39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3

(2)公务接待的人数

19

3.公务用车经费

95.49

95.49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8.94

28.94

(2)公务用车购置数

66.55

66.55

(3)公务用车保有量

8

8

资产系统录入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95.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8.94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66.55万元(支付人防通信指挥车尾款)、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0.36万元,相比增加了,65.52万元,增加了215.81%,主要是2023年支付人防通信指挥车尾款,导致公务用车经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决算数为0万元;

(二)2023年公务用车编制数10辆,实际保有量8辆(资产系统)。

(三)公务接待经费2023年决算数为0.39万元;

(四)车辆运行维护经费2023年决算数为28.94万元;

(五)公务车辆购置经费2023年决算数为66.55元(支付人防通信指挥车尾款);

(六)2023年国内公务接待费0.39万元,3批次、19人次。

六、2023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3年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313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6.1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61.3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租赁费、委托业务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公务用车购置费等)、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为业务抽检费、城市体检费、城建档案馆库房改扩建项目、市直公租房维修专项资金、全市房屋及市政工程质量抽检、人防特种车辆采购、拉萨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拉萨数字房产系统运维费、房屋权属档案扫描、首期廉租住房物业管理费。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房屋面积1800.7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267.5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533.28平方米;车辆8辆(资产系统录入),全部为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及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的相关精神,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藏财预字〔2017〕75号)有关规定,将预算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建立健全住建系统的绩效管理体系和预算绩效管理领导机构,着力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一)实施年初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结合住建事业的发展,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将经费预算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基本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绩效目标申报表与资金测算同步开展,将预算执行中的所有追加资金纳入绩效管理,并在资金申请和下达时填报绩效目标。

(二)开展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评估工作,认真开展财政支出预算绩效单位自查自评,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评价”的原则,完成住建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自查自评。

(三)全面审核、分析年度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加强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将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申报、方案审核和资金核定的重要依据,主动拓宽绩效目标自评结果公开渠道。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无扶贫项目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使用政府债券资金安排的基建项目百淀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支出3874万元。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重大项目主要包括:拉萨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东嘎污水处理厂项目、拉萨河南岸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工程项目、拉萨百淀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拉萨市东城区东二路(纳金路-北绕城路)市政工程、东城区西三路(加荣路—扎基东路)市政工程、东五支路(劳动路—滨河路)市政工程、塔玛路(东三路东侧—滨河路)市政工程、拉萨劳动路(东一路-东二路)市政工程、拉萨东城区西三路(当热路-加荣路)市政工程、拉萨市东一支路(江苏大道-纳金路)市政工程、西郊水厂东侧-哈达滨河花园西侧市政工程。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3年度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76.01万元,主要为土地划拨价款12604.41万元;百淀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支出3874万元;管网改造及智慧水务项目支出2995.2万元;城市供暖入户项目支出102.4万元;城市供暖入户工程项目支出579.3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原文地址:https://zfjs.lasa.gov.cn/zjj/czjs/202409/dd758faa63144935be157f23c4b19dc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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