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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关于发布《2018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通知

闽建筑〔2018〕2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结合我省实际,省造价管理总站编制了《2018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经商相关部门同意,现予发布。

附件:1.《2018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说明

2.《2018年第二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zjj.ningde.gov.cn/zwgk/fgwj/201808/t20180802_8798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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