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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真招 出实策 谋发展 青海省住建厅积极出台政策 全力推动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全面执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迅速行动,主动作为,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安排部署在我省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积极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贡献住建力量。

一、政治站位“高”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从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分析我省房地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谋划发展思路,精心研究储备政策,推动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二、政策出台“快”

9月2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介绍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以及最新政策举措。在前期充分准备的基础上,9月25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起草《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向省政府领导汇报,在进一步征求各市州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的基础上,9月28日报经省政府审议同意后,《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执行。

三、措施聚焦“准”

《实施方案》共有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推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积极开展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强化组织实施保障4部分,提出了16条落实措施,第一时间全面、彻底落实国家最优惠的信贷政策,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水平,将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5%下调到15%,有效减轻购房群众还款压力,同时兼顾目前我省房地产市场最主要的保交楼、保交房任务,并对解决当前面临的消化存量商品房、长远市场转型发展做出了谋划布置,对现阶段我省房地产市场发展指明了方向。

四、优惠含量“重”

多方筹措资金,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给予“真金白银”的补贴。第一时间协调落实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综合考虑存量商品房面积和居民购房需求等因素,支持各地向群众发放购房补贴。

五、安排部署“细”

9月29日,组织召开全省住建系统视频会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人对《实施方案》逐条进行解读,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高重视程度,推动落实地方城市主体责任,结合“十一”期间开展的各项文旅、展销活动,围绕“白名单”项目修复、司法处置等环节,拿出切实可行、真正管用的措施,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履职尽责,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想尽一切办法解决突出问题,全力以赴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维护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六、宣传范围“广”

9月29日,邀请光明日报驻青记者站、中国新闻社青海分社等10余家新闻媒体和自媒体单位,召开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吹风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人就《青海省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进行全面解读,强化政策宣传,通过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多渠道宣传《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重点内容等,让社会群众及时了解我省房地产市场调控优惠政策,切实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七、落地见效“实”

为保障购房群众真正享受政策红利,《实施方案》就各地出台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最优惠的信贷政策、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等进行了细致安排。西宁市第一时间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80万提高至90万元,二套房贷款额度由50万提高至60万,有效支持群众购房需求。“国庆节”假期假期间,西宁市、海东市将开展形式多样的房屋促销活动,盘活存量市场,满足群众购房需求。

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落实《实施方案》16条措施为抓手,进一步增强做好房地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视困难、坚定信心,充分释放住房城乡建设稳增长、扩内需巨大潜能,全力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持续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积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原文地址:http://zjt.qinghai.gov.cn/html/6/701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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