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房屋征收与墙体材料改革管理站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北海市房屋征收与墙体材料改革管理站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房屋征收与墙体材料改革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房屋征收与墙体材料改革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房屋征收与墙体材料改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土地房屋征收征用补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制订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征用与补偿政策并协助指导实施。
(二)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年度计划,协助指导实施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宣传贯彻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减排方面的政策法规,协助拟订全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经批准后协助组织实施。
(四)协助开展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装配式水泥预制构件的推广应用工作。
(五)协助开展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工艺设备等情况的登记备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指导墙材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协助开展限制和淘汰落后墙体材料生产工艺设备;协助开展新型墙材产品的认定和新型墙材生产企业资质认证的初审上报。
(六)负责墙改与建筑节能对外联系、信息交流、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产量统计管理工作。
(七)协助收缴、核退、管理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八)协助开展建设项目新型墙体材料的使用情况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现场查验工作。
(九)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海市房屋征收与墙体材料改革管理站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聘用人员控制数2名。设站长1 名,副站长2 名。
第二部分:北海市房屋征收与墙体材料改革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具体表格详见附件:北海市房屋征收与墙体材料改革管理站2023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房屋征收与墙体材料改革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40.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6.68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70万元,下降10.30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6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5.70万元,下降 10.30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项目支出经费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零增长。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零增长。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零增长。
5.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零增长。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零增长。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零增长。
8.上年结转和结余 3.7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51 万元,下降79.33 %,主要原因是已完成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的清理。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40.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3.1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44万元,下降9.7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的工会会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13.55 %,主要由于人员变动和缴费基数调整造成差异。
2.卫生健康支出(类)4.08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付。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9万元,下降21.08%,主要由于人员变动和缴费基数调整造成差异。
3.城乡社区支出(类)119.63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如开展“城市限粘乡镇禁实”、墙材产业结构调整、关闭淘汰落后砖瓦产能、墙改质量监管和执法、墙改宣传和培训、墙材革新及装配式建筑推广等工作。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12.39万元,下降9.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的项目支出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8.0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74万元,下降8.40%,主要由于人员变动和缴费基数调整造成差异。
5.结余分配 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零增长。
6.年末结转和结余7.3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0.96万元,下降59.92 %。主要原因是已完成本年度和以前年度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的清理。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房屋征收与墙体材料改革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12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 14.44万元,下降 9.79 %。其中:基本支出 128.32万元,项目支出 4.8万元。
北海市房屋征收与墙体材料改革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4.17万元,支出决算为133.1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7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4万元,支出决算为1.3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的工会会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97万元,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2.09%。用于我单位医疗保险费,主要由于人员变动和缴费基数调整造成差异。
(三)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1.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7%,主要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如开展“城市限粘乡镇禁实”、墙材产业结构调整、关闭淘汰落后砖瓦产能、墙改质量监管和执法、墙改宣传和培训、墙材革新及装配式建筑推广等工作。预决算差异主要是由于本年度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造成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07万元,支出决算为8.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我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8.32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0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7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提高,各项缴费提高,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9%。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等。2023年略压减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98%。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预决算差异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控制编人员经费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造成差异。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1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比上年增加0.04万元,增长了26.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工作业务,上级检查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零增长,原因是2023年无安排人员因公出国;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1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预算无因公出国(境)费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年初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无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安排。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了26.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工作业务,上级检查增加。国内公务接待共3批次,累计17人次,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人,增长了41.67%。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29 万元,降低2.40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 万元,降低12.6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4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4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2023年组织开展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群众举办的砖厂生产污染环境问题进行复查,及时报送整改情况;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2023年房建市政工程项目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进行抽查;开展墙改下乡宣传等,保障单位正常墙材革新业务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高品质新墙材的供给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等级为一等。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需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
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无需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绩效自评。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决算项目中自评评定为一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对年内组织人员对群众投诉的5个环保问题开展定期现场复查,未发现反弹情况。二、开展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工作。年内共计受理2家墙材生产企业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申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北海市房屋征收与墙体材料改革管理站2023年决算公开表
文件下载:
北海市房屋征收与墙体材料改革管理站2023年决算公开表.xlsx
原文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qtzyxxgk_54/bmjsgk_47/t191024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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