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政策资讯

关于开展南京市第二批智能建造成熟技术(产品)实践应用案例及场景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创建工作,持续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实用技术与领先技术,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应用成果,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南京市第二批智能建造成熟技术(产品)实践应用案例及场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面向全市建筑领域的建筑企业、科技研发、装备设备制造、部品部件生产、设计软件开发等相关单位及房建、市政、地铁在建项目,征集在工业化、信息化、智能化方面有利于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智能建造成熟技术(产品)实践应用案例及场景,具体如下:

(一)在工业化方面。包括新型工业化建造体系、新工艺、新材料。

(二)在信息化方面。包括建筑信息模型(BIM)软件、设计图纸智能辅助审查软件、基于BIM的协同设计平台软件和施工管理软件等。

(三)在智能化方面。包括智能装备、建筑机器人、智能设备、智能工具等。

(四)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包括建材集中采购、部品部件生产配送、工程设备租赁、建筑劳务用工、装饰装修等垂直细分领域的行业级平台,提升企业产业链协同能力和经济效益的企业级平台,实现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管理和质量效率提升的项目级平台等。

二、申报条件

(一)相关智能建造成熟技术(产品)需为在本地研发生产或在本地项目中有实际应用。

(二)申报主体应是技术和产品成果持有单位或案例服务对象,申报案例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三)案例应充分体现智能建造特点和优势,具有较强创新性,实施效果良好,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填写《智能建造成熟技术(产品)实践应用案例申报书》(见附件),11月13日18:00前(周五)将纸质版(A4装订成册)上报一份至市建委市场处,同版电子文档(PDF扫描件和Word文档)发送至2442139314@qq.com。

(二)市场处根据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的将列入《南京市智能建造适宜技术应用场景目录》,并在全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中优先推荐使用。

联系方式:唐鑫025-83278245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3-2号106室

附件:智能建造成熟技术(产品)实践应用案例申报书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关于开展南京市第二批智能建造成熟技术(产品)实践应用案例及场景征集工作的通知.pdf
智能建造成熟技术(产品)实践应用案例.docx

 

原文地址:http://sjw.nanjing.gov.cn/tzgg/202410/t20241028_4994958.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喜迎国庆佳节 黄山市城建处多举措做好节前保障工作
下一篇:宁德市住建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