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4-11-06 18:46:52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0〕43号),加快推动城市更新,保障老旧小区(含老旧街区片区)改造工程安全生产,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省住建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等费用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14日
原文地址:http://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jzsc/202410/t20241017_6549304.htm

上一篇:宁德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宁德市红色物业星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区县动态】峡山区建设交通局积极开展清洁取暖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