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北海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北海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北海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协助主管部门依法对市辖区内建设工程的消防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管理,开展建设工程消防日常检查、抽查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消防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消防设计审查培训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消防验收备案的档案收集、管理、移交等工作;负责宣传建设工程消防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消防业务培训、专家评审等会议;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北海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是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北海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北海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北海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81.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1.0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13.04增加67.98万元,增长521%。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0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7.98万元,增长52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财政决算新增单位,当年只拨付3个月工资福利。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0万元,无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5.经营收入0万元,无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无其他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无非财政拨款结余,与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77.3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7.3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4.32万元,增长493.2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4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等行政运行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68.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等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4.结余分配0万元,无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3.66万元,为社保缴费使用剩余的资金,2024年3月已上缴国库。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北海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4.32万元,增长493.25%。其中:基本支出71.53万元,项目支出5.83万元。
北海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30万元,支出决算为7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14.54万元,支出决算为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55%, 是由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费用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经费、补充办公费、差旅等支出。
(二)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53.76万元,支出决算为71.77万元,实际支出68.11万元,结余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0%,主要是由于追加公招人员工资、工资晋升等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以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等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5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6%,由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费用支出,主要用于工资、社保、公积金缴费。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手续费、差旅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由于追加公招人员经费,主要用于职工体检。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无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持平。2022年度决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预算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基数为0,不可比),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年初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安排,基数为0,不可比),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与上年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无事业支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发生。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 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因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的自评。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决算项目中自评评定为一等项目个。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关注重点项目。主动服务惠科电子、网红城市一期、玖龙纸业等10个市重大项目,提前指导帮助企业做好消防验收前期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廉洁履职告知书》《清廉从业提醒函》《北海市消防验收专家廉洁承诺书》“一书一函一承诺”和《权力运行日常监督措施》等制度机制,有效推进单位、部门、行业清廉建设。
三是积极协助主管局做好“保交楼”工作。采取分期分批分栋方式,全年12个项目29次进行消防验收及消防验收备案,稳步推进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全年按时按质完成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和设计审查项目300个。2023年度绩效考评结果获得局系统一等奖。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不够精确、预算执行动态掌握不够全面。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本单位资金预算;二是 继续做好财政资金的支出进度绩效管理工作,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三是通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切实落实“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北海市建设工程消防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表格.xls
原文地址:http://www.beihai.gov.cn/xxgkbm/bhszfhcxjsj/qtzyxxgk_54/bmjsgk_47/t191024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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