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株洲市住建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3日至9月1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巡察。12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住建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从严从紧全面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扣问题清单,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任务图、责任人,实行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汇总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在整改过程中坚持标本兼治、研究制定科学、长效的工作制度,抓常抓长,有效确保整改成效。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5类3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具体问题19个,阶段性完成整改具体问题17个;巡察移交的15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阶段性完成整改1个;巡察移交的50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到位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有偏差。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改进学习方式、建立学习机制,推进形成学习研究、结合转化、推进落实的工作链条。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打折扣。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加大以学促干力度,深化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两山”理论等内容,推进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及管网改造工作。
(3)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责任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责任。积极开展学习培训,组织住建领域企业开展“开工第一课讲安全”活动,对全市各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建筑企业管理及从业人员开展实操培训;健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常见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建筑施工现场防高坠、防坍塌集中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监管力度,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地流动式机械管理的通知》《株洲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一会三卡”实施指南(试行)》等文件,升级“智慧工地监督系统”,确保及时有效督促项目消除安全隐患。
2.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打折扣。
(1)自建房专项整治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大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强化调度指导,完善体制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整治效率。
(2)专项债项目推进迟缓。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倒排项目工期,强化考核调度,加速推进专项债重点项目建设。
3.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牢固。
强化宗旨意识。坚持以服务民众为工作重心,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的全过程、全方位、各领域。
(1)“保交楼”工作力度仍需加强。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持续加强“保交楼”工作力度,压实属地和企业责任,实行专项借款项目一楼一策,落实“四方会谈”机制,加快“保交楼”项目复工复建。
(2)民生项目推进迟缓。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快落实荷花家园二期廉租房项目建设任务。压实责任,积极筹集落实资金,抢抓建设进度,该项目已于2023年底完成建设并验收合格,于2024年3月中旬完成了项目交付。
(3)物业管理指导不够。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红色物业”机制建设,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二是下发《关于开展物业服务项目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株物联〔2023〕1号)开展物业项目标准化建设。三是加强物业服务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四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
深入学习并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的重要论述,结合工作实际,对重点领域各项工作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债务风险、廉政风险等风险点进行风险研判。
(1)专项债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债务风险。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专项债资金使用管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开展专项债资金使用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对违规使用专项债资金项目业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督办。
(2)公租房费用开支过大,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严控直管公租房各类运维费用。细化维修管理办法,调整单位维修结算程序,严格把控维修施工成本;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政府指导价标准,对招标上限值标准进行了下调,严格控制公租房的物业费支出。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短板,管党治党宽松软
1.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
(1)主体责任弱化。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强化主体责任。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和部署,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和部署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清廉建设工作;局党组成员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每季度至少开展3次廉政谈话。
(2)监督责任乏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廉政提醒。局党组每年至少开展2次局属单位负责人集体廉政提醒;局党组成员每季度对分管部门科级干部和重点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同步实施“党风廉政集体谈话专人记录”机制。
(3)机关纪委履职不力。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执纪问责。开展党纪教育、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等工作。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深化作风建设,坚持抓典型带全面,紧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执行政策搞变通、不担当、乱作为以及各种慢动作、跟不上、“躺平式”现象。
(1)懒政怠政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压实工作责任。出台了《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购买服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质量管控,杜绝转嫁工作责任。
(2)“牛科长”“牛部门”影响营商环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规范行政管理。一是规范审批事项的流程、收件、办理时限。在湖南省“一网通办”系统上发布306项事项介绍、办事指南、材料信息和办理环节;二是严格执行入企扫码检查制度。三是主动服务企业、指导企业解决存在的问题。将联合验收审批时限8个工作日平均减少至4个工作日,工业厂房项目减少至2个工作日。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1)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集中整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积极开展核查,对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按要求进行停发和退返。
(2)违规列支费用。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落实推进职工住宅区“三供一业”分离改革。加强后勤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堵住管理漏洞,加强项目审计,严控费用支出。
4.工程项目管理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采购行为和资金使用。出台《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购买服务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依法选择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确保项目推进合法合规。二是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加强规范招投标流程的管控,进一步压实招标代理机构责任,实现高质量评标,确保项目质量。三是加强项目建设成本管控。建立健全成本控制体系,分解成本控制责任,加强竣工结算和决算管理,达到降本增效的效果。
5.行业协会疏于管理。
(1)执行省委“五分离、五规范”要求打折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全面执行省委“五分离、五规范”要求,严格实行协会人员管理分离。严格局系统人员借调程序,规范借调行为,明确借调人员一律不得负责行政管理工作,对借调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进行调整。
(2)执行“脱钩不脱管”要求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监管,开展协会人员、财务情况调研,各协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财务清查,指导协会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3)存在较大廉洁风险。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存在的违纪违规现象进行整治,退还红包礼金,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党纪政务处分。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偏差,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
(1)对领导班子政治建设认识不到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强化党的政治领导,切实发挥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作用。认真完成政治建设各项工作,努力建设忠诚、专业、创新、高效、廉洁的领导班子队伍。
(2)领导干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有关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坚决贯彻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并按要求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修订完善《中共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和决策程序。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作出决策,做到事前调查论证、充分酝酿,会上集体讨论、深入研究,党组成员逐一表决,一把手末位表态,确保决策过程科学民主、依法合规。
2.选人用人不规范。
加强规章制度学习。党组开展专题学习深入研究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实施意见》《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政策文件,切实提高理论水平。
(1)事业单位违规设置非领导职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法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落实整改。对违规设置非领导职务情况发文进行纠正。
(2)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缺失。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管干部原则,规范干部任用程序。严格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环节工作,严格审查、审核涉及拟任职干部的各类材料,确保干部选拔任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程序。
3.党建工作责任制严重缺位。
研究出台《2024年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工作要点》《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方案》《高质量推进清廉株洲住建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强化党建工作组织领导,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1)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健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规范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关于调整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开展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通知》,优化调整局属党组织设置,对党支部超过50人的全部调整,原联合党支部全部撤销,按照局基层事业单位一单位一支部设置。下发《新成立的党组织选举工作提示》《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示》,严格规范换届选举程序。加强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党务工作力量,下发《关于调整局属基层党组织设置和开展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通知》明确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配备要求。大力提升党务工作者的党务工作整体水平。组织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学习,2023年共组织2次党务工作者培训,2024年开展了线上培训6期。
(2)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现象较突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强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株洲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方案》,实施“初心筑建”开展“主题党课”轮讲增强党课效果。严格规范党务纪实,加强组织生活会指导,党员领导列席所属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加强基层党务工作日常检查和指导,开展定期抽检,对落实不到位支部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3)发展党员工作混乱。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重视队伍建设和党员管理,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加强党员发展把关,严格按照《株洲市发展党员工作手册》规范程序。
(4)党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和加强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和加强党费收缴、党员系统动态管理等工作。
4.干部队伍建设有不足。
(1)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落实推进干部考察及调研工作,制定《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直属单位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工作方案》,通过谈话、测评等方式掌握局系统干部队伍现状和干部平时表现情况。
(2)对干部培养缺乏具体措施。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制定年轻干部培养规划,探索多种方式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建立年轻干部人才库,入库26人。二是加大招录力度,通过公开招聘、选调生招考、优秀应届毕业生招录等方式多渠道充实住建干部队伍,2023年至今招录的9名干部已全部到岗。三是严格落实干部轮岗政策,于2024年2月开展了局二级机构干部调整,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
(3)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加强和规范干部管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一是建立健全请休假制度,出台《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请休假管理办法》,定期抽检局系统干部职工到岗情况;二是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建立《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批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规范证件保管,严格审批把关,提高我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落实整改责任不力,巡视巡察、财政审计等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1.整改工作重视不够。
(1)整改责任未压实压紧。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对2019年巡察反馈的项目建设问题积极持续推进整改,通过主动对接协调,多方筹措资金。目前,巡察反馈的北环路c段项目已完工。映日路、湘江大道二期、铁东路北段项目经多方协调,取得了新的建设进展。
(2)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现象。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对市房地产开发服务中心多笔往来款长期未清理问题积极落实整改。委托第三方机构,会同局计财科对市开发服务中心历史遗留账目开展了清理清查,并出具了资产清查损溢认定结果和经济鉴证报告。根据清查结果,现已向市财政局提交申报核销资料,力争尽快完成有关账目核销工作。
2.整改工作效果不佳。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进一步压实压紧整改责任,严格履行催缴义务,根据《株洲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确保房屋维修资金收缴到位。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持续推进问题销号。局党组将继续履行好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严格按照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对取得阶段性成效、需长期整改的任务,定期了解进度,及时跟踪调度,以“钉钉子”精神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踪问效,严防问题反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二是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坚持将巡察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同步落实、治标与治本一体推进,制定和完善一批相互衔接、务实管用的规章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转变作风、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持续强化制度执行,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效能。
三是深化落实成果转化。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当前住建领域重点工作相结合,与住建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持续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推动住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8686025;邮政信箱:株洲市天元区海诚路21号802室(邮编412007);电子邮箱:zzzjjrsk@163.com。
中共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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