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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3)整改情况公示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3)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据测算,襄阳市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约50%。污水收集管网覆盖不到位。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等毛细管网、接户管网的排查与整治相对滞后。如樊城区衡庄、柿铺片区和高新区团山、米庄等区域依旧存在较大的污水管网空白区。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管网采取上游总口截流,导致大量外水通过总口截流进入污水管道,如高新区车城湖、连山泵站截污工程等存在雨水进入污水管网的情况。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普遍较低。对襄阳市中心城区五座污水处理厂进口水质监测显示,五日生化需氧量指标均未达到100mg/L以上的要求,部分污水处理厂存在“清水进清水出”的情况。

二、整改目标

到2025年,中心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70%,观音阁、鱼梁洲、东津三座污水处理厂进水BOD₅浓度达到100mg/L。

三、整改措施

1.深入实施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制订观音阁、鱼梁洲、东津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技术方案,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监测。

2.大力实施管网建设和修复、雨污分流改造、污水处理厂建设。抓好裹南污水处理厂、三江口泵站改造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有效提高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督导各城区加强末端收集管网建设,推动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

3.加快推进襄州区伙牌镇污水处理厂扩容及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建设,系统解决雨污混流造成的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较低问题。加快推进襄州区城市污水直排整改项目建设,大力实施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

4.实施大李沟流域溢流污染控制工程,对樊城区衡庄和柿铺片区区域的污水管网空白区进行改造,对背街小巷毛细管网进行整治。

5.加快实施高新区孙庄片区、谢洼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减少外水进入污水管网,提升中广核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加强统筹指导。围绕国家、省有关要求,印发《襄阳市城市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依据《方案》,定期指导调度各城区和市排水处,督导污水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对进展不力的单位及时督办。

2.完善污水设施。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开展排水管网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各城区实施排水管网排查,查清污水管网功能性与结构性缺陷,形成污水管网功能性与结构性缺陷台账。二是加快推进工程项目。依据管网问题台账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按时序推进管网整治。襄南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完工进入调试阶段,三江口泵站改造工程已进入尾声,大李沟流域污染控制工程进入工程收尾阶段,樊城区衡庄和柿铺片区区域的污水管网空白区基本消除。

3.加强污水厂监管。完成观音阁、鱼梁洲、东津污水处理厂已制订“一厂一策”技术方案制定;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机制,印发《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在线监测”对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数据进行预警,实现实时查看、动态监测,确保进出水水质监测数据准确。

4.补足地方短板。一是襄州区中心城区梳理混接错接问题57处,已全部整改完成,新建管网长度5.2公里;伙牌镇污水厂扩容项目已完成,预计11月份投入调试运营;全面排查伙牌镇雨污管网,排查出混接错接点60处,全部完成整改,新建管网长度30.5公里;通过雨污分流改造,伙牌镇污水厂进水COD浓度由73mg/L提升到近200mg/L。二是高新区全面排查污水管网95.739公里,完成30处雨污混错接整改(整改率100%)和529处三级以上结构性或功能性缺陷整改;持续开展道路管网配套建设工作,通过实施奔驰大道截污干管工程等项目,共计新建(或改造)污水管网22.05公里,新建(或改造)雨水管网36.49公里;对孙庄一至三组、郭庄三组通过新建雨污水管道及利用现状管道实现了该片区的雨污分流;结合经济带披露问题整改,实施了醉美停车场东湖排口整治工程、鼎府社区排口整治工程、仇家沟排口整治工程等项目,解决了污水排放问题。

截至10月,市本级污水集中收集率为83.7%,同比提升24.7%,已完成整改目标。上半年平均进水BOD₅浓度达102.3mg/L,完成100mg/L的考核目标。

五、下一步打算

1.加大项目督办力度,部分工程项目收尾工作正在开展,下一步加强督办相关单位加快推进项目进度,确保按期完成。

2.强化统筹调度,常态化组织开展管网、直排口、空白区排查工作,并动态更新工作清单,推进问题立行立改;

3.大力推动“厂网一体化”改革,推动厂网联动,将污水处理厂与管网设施的规划、建设、运维统一管理,探索按效付费,实现污水收集处理全流程高效协同,提质增效。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襄阳市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3)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验收合格。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反映。

联系人:胡昕昳;联系方式:0710-3233489

2025年12月5日

 

原文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zc/qtzdgkwj/gsgg/202512/t20251205_39208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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