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局关于个别监理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处理情况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16 22:38:27
各有关单位:
经查,前埔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建)(监理)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情形,根据《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的通知》(厦建筑〔2021〕143号),我局决定对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福建富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隆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给予通报,并计入信用监管行为P5一次(P类,招投标管理部分)。
上述企业应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并积极配合招标人做好招投标保证金没收工作,同时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再次出现类似情形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对其他出现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情形的企业,我局将根据调查结果,分批按情节严重程度进行记入信用监管行为、行政处罚等处理。
各工程监理企业应引以为戒,主动学习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杜绝类似违法违规行为。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7月18日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内蒙古住建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模块化监督检查工作指南(2024版)》的通知
下一篇:舟山市住建局召开住房保障领域公共服务一体化工作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