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声明作废(2025-53天津凯龙置业有限公司)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17 13:44:12
天津市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5-53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津(2022)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不动产权第1064906号 | 天津凯龙置业有限公司 | 所有权 | 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紫御庭苑21号楼-2-601 | ||
2 | 津(2023)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不动产证明第0362945号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他项权 | 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紫御庭苑21号楼-2-601 |
公告单位: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
2025年7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s://www.tjftz.gov.cn/contents/6021/374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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