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关于公布2023年“四个工地“(第二批)试点项目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5-12-18 15:08:17
建质函〔2024〕9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开展"红色工地”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1〕1014号)、《关于开展"智慧工地”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1〕1071号)、《关于开展"绿色工地”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1〕107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1〕862号)和《关于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质函〔2022〕18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全省开展了2023年第二批"四个工地”试点工作。经各地上报、审核、公示,确定共计888个项目申报"四个工地”试点,其中,"红色工地”试点项目207个、"绿色工地”试点项目227个、"智慧工地”试点项目153个、"安心工地”试点项目301个,现将试点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2023年"红色工地”试点项目(第二批)
2.2023年"绿色工地”试点项目(第二批)
3.2023年"智慧工地”试点项目(第二批)
4.2023年"安心工地”试点项目(第二批)
2024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s://zjj.bengbu.gov.cn/xwdt/tzggao/140749681.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拟撤回山西博大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等40家建设工程企业相关资质的公示(第947号)
下一篇:呼和浩特市人居环境发展促进中心召开新申办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