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发布“肃宁县东方铭城二期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的公示公告

为规范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物业管理行业的有序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沧州市城镇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肃宁县住建管理部门已对"肃宁县东方铭城二期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二次)”完成审核,现将"肃宁县东方铭城二期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予以发布。

附件:肃宁县东方铭城二期前期物业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2025年9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s://zjj.cangzhou.gov.cn/zjj/c100498/202509/feaf0b9469ed468baf2666fc5e4365e2.s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安徽省一季度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开门红“
下一篇:全国试点|住建部推广潍坊市城市更新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