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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建局关于2024年度“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梅龙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5〕98号),省下达我市市本级2024年"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1000万元。按照市"百千万工程”指挥办《关于配合做好2024年度"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有关工作的函》,将资金分配至梅县区200万元、兴宁市400万元、五华县400万元,用于开展梅龙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2日

附件:2024年度"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梅龙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分配表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9日

(联系电话:2244803,电子邮箱:zj2244803@163.com)

附件:

2024年度"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梅龙高铁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分配表

县(市、区)

项目名称

(市本级分配)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万元)

备注

梅县区

2024年度"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

200

兴宁市

2024年度"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

400

五华县

2024年度"百千万工程”考核奖励资金

400

梅州市合计

——

1000

备注:依据市"百千万工程”指挥办《关于上报2024年度省"百千万工程”考核成效补助资金及推进"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补助资金使用项目清单的请示》分配。

 

原文地址: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zfhcxjsj/gsgg/content/post_27979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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