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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主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2023年度公告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维修和更新、改造。为确保资金管理规范和公开、透明,现将2023年度我市主城区(不含江都区、老邗江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情况公布如下:

一、维修资金归集情况

2023年度我市主城区归集维修资金2.86亿元,截至2023年底,累计归集维修资金28.77亿元,总余额为27.4亿元。

二、维修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我市主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拨付1649.7万元。截至2023年底,主城区累计使用维修资金1.37亿元。

三、维修资金增值情况

截至2023年底,累计向业主专有账户分配利息5.92亿元。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5日

 

原文地址: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zjj/202403/c10af8f43a0e4af5bae3b876105e2c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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